湖南两种植物油不合格 中意香芝麻油油溶剂超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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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 09:55 东方新报 | |||||||||
新报讯 (记者沈颢) 国家卫生部昨日公布了2004年植物油国家卫生监督抽检的情况。湖南长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中意香芝麻油、湖南巴陵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色拉油,在抽检中分别因浸出油溶剂残留量和酸价超标,被卫生部通报不合格。 两种植物油不合格
此次抽检不合格的中意香芝麻油为玻璃瓶封装(180ml±4.5%/瓶),生产批号为20040109,抽检时浸出油溶剂残留量为148.4(mg/kg)。而在株洲市达丰粮油批发部抽检的湖南巴陵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某色拉油,既无商标也无生产批号,且抽检时酸价为2.2。同时,在江西萍乡市粮油贸易公司西门经营部抽检出湖南产某散装色拉油,不仅无商标、无生产批号、无具体厂址,且过氧化值超标。 植物油近一成不合格 据了解,此次卫生部组织包括湖南在内的13个省(区)卫生行政部门对生产企业和市售的574份植物油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发现有522份合格,抽样合格率为90.9%。 抽检结果显示:过氧化值指标不合格是造成植物油不合格的最主要原因,在抽检发现的52份不合格植物油中有19份样品的过氧化值超标,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36.5%;16份样品的浸出油溶剂残留量超标,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30.8%;11份样品的酸价指标超标,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21.2%。检查中还发现12份植物油的标签不合格,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23.1%。 不合格油带来健康危机 不合格的中意香芝麻油抽检时浸出油溶剂残留量为148.4(mg/kg),而《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规定浸出油溶剂残留量(mg/kg)≤50。记者在国家质量监督总局的官方网站上了解到,浸出油溶剂对人体的中枢神经有较强的刺激和麻痹作用,其中的一些成分(如甲苯等),还对白血病有诱发作用。而在色拉油过氧化值超标,油脂中过氧化物增多,可导致油脂劣变,产生低分子醛酮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全省召回不合格油 省卫生监督所市场监督科科长张一青表示,湖南卫生部门已经对本次监督抽检中不合格的植物油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查处,若仍在市场流通的或被消费者购买的植物油,将根据卫生部的要求依法责令生产单位予以公告收回。 对于厂家是否按要求召回不合格油,记者在电话采访中意香芝麻油生产企业时,被对方以不知道此事为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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