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商公布液态奶抽查结果 九批次质量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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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 15:39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刘英潮)日前,天津市工商局公布了流通领域液态奶的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有9个批次商品不合格。其中主要问题是脂肪、蛋白质低于国家标准,商品名称不规范,执行标准混乱。天津市工商局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液态奶时一定要选择知名品牌厂家生产的商品,并检查商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厂名、厂址是否用中文详细标明,查看所标注的原料、配料中的各种营养物质名称和营养成分。
据悉,此次抽查范围涉及本市12家超市和专营商店,商品产自天津、北京、河北、内蒙古、江苏5个省、市、自治区。其中3个批次的商品脂肪、蛋白质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分别是:天津市康奶乳品饮料公司2004年10月28日生产的康事宝牌227ml(234g)袋装100%特浓纯牛奶,脂肪、蛋白质分别比国家标准低16%和37%;2004年10月10日生产的康事宝牌200g杯装酸牛奶,脂肪和蛋白质分别比国家标准低70%和69%;北京华星乳品厂2004年10月13日生产的京华星牌125g杯装无糖酸奶,脂肪、蛋白质分别比国家标准低16%和24%。北京源通达商贸有限公司2004年10月11日生产的通达牌243ml袋装早餐奶,商品标注不规范,误导消费。因为其商品名称虽然标称为早餐奶,但检测发现,蛋白质实测值仅为1.01%,这种称为“奶”的商品只达到含乳饮料国家卫生标准蛋白质≥1%的要求,而按照GB5408.2-1999国家标准对纯牛奶的要求,蛋白质含量不能低于2.9%。 此外,检查发现两个批次商品没有达到自己制定的企业标准,分别是:河北乡谣食品有限公司2004年10月18日生产的乡谣牌220ml(226g)袋装特浓鲜牛奶、天津光明梦得乳品有限公司2004年10月15日生产的光明牌250g袋装特浓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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