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中心自印以假乱真支票 员工称为优惠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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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 10:00 南方日报 | |||||||||
亲历 近日,笔者同朋友到深圳福田区香蜜湖附近的一家足部按摩中心沐足保健,在结账时,服务小姐递上了一张上面写着50元的“支票”。看笔者露出惊奇的眼光,服务小姐说,这是我们公司根据你的消费情况送给你的优惠券,下次消费可以当作50元用于我们公司的保健项目。
笔者认真看了这张“支票”,只见这种支票除了上面原本标注“某某某银行”的位置写着这家按摩中心的名称外,其它与正式的支票没有两样。对此,按摩中心的管理人员解释说,这其实就是优惠券,只是美观一点、新奇一点罢了。 据了解,类似的以人民币、支票的图案印制奖券、赠券的情况在一些行业也存在。但经营者为了追求美观、新奇就可以随意印制送发吗?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对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实行严格的管理,擅自印制票据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由此看来,按摩中心自印以假乱真的“支票”,似乎不妥。 蓝谣 孙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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