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持证经纪人自曝行业内存在的十大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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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 11:3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六日电 题:京城经纪人自曝行业十大问题 中新社记者吴庆才 “有事请先跟我的经纪人联系!”现如今这句话已不再是演艺明星们的口头禅。目前北京市已有各类持证经纪人三万五千六百多人,他们广泛活跃在房地产、商业、科技、产权
然而这个无限风光的行业背后却隐藏着诸多“黑幕”。今天,在一场首都经纪人的聚会上,北京市经纪人协会副会长、北京某房地产经纪中心总经理赵东焱当着众多媒体的面自曝了行业内存在的十大问题。 问题一:发生纠纷 一躲了之 赵东焱透露,当前北京还有相当数量的经纪公司未取得合法经纪资格,处于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黑市经纪的状态。这些非法经纪人要么以个人名义单干,要么组织松散,他们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缺乏承担相应责任的能力。一旦发生纠纷,一躲了之,难以查找。 问题二:瞒天过海 虚假宣传 一些经纪人经常发布虚假信息。比如:编造信息、把没有产权的房屋说成有产权、把非专利技术说成专利技术等。不准确不真实的信息发布行为,严重损害了经纪行业的诚信形象。 问题三:纠纷不断 处理不力 经纪行业目前缺乏具有一定力度来化解矛盾的体系。相当一部分经纪企业还缺乏处理经纪纠纷的制度、措施和责任人员。不能及时化解矛盾也是经纪人行业中投诉多的主要原因。 问题四:违背公德 打压对手 有些经纪人在从业过程中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采取不正当的方式进行竞争,损害其他经纪人合法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还有一些经纪人利用降低或零佣金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一些执业人员在跳槽过程中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 问题五:利用合同 设置陷阱 有些经纪人利用事先拟订好的格式合同设置合同陷阱或设定霸王条款。如:有的经纪人在房屋居间合同中设定无论居间是否成功,预交的服务费概不退还;某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委托合同中只规定佣金支付比例但不规定合同金额,以致在佣金支付上造成了矛盾。据了解,目前,经纪人行业内尚缺乏统一、规范、种类齐备的合同文本。 问题六:经纪欺诈 屡有发生 一些不法经纪人往往利用委托人的专业差异、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成交心理迫切等原因大肆行骗,或恶意违约。有的经纪人甚至泄露经纪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个人隐私,给委托人造成损失。 问题七:交易程序 仍不规范 在不同行业经纪业务的交易程序中缺乏行业统一遵守的交易程序。在经纪业务交往的过程中缺乏被各方主体普遍接受的交易规则。 问题八:骗了上家 还骗下家 按照国家工商局(现总局)《经纪人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国际经纪人通行规则,经纪人的合法收入应是佣金和合理费用,但在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中存在着利用行纪方式吃差价,骗了上家骗下家,非法敛财的现象。备受关注的“坚石”事件就是典型事例。 问题九:法制建设 严重滞后 目前,中国还没有经纪人行业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只有国家工商局制定的《经纪人管理办法》和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问题十:业务运作 尚显稚嫩 北京市经纪行业发展尚欠合理、门类不齐全、不完整、不平衡、经纪业务还处于低水平运作、经纪人在企业策划、产业化经营、组织化生产、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业务运作还尚显稚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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