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不合格烘炒食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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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 07:4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12月13日讯 记者原国锋报道:烘炒食品是传统休闲小食品,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公布的抽查结果显示,在抽查的天津、河北等11个省市的烘炒食品中,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5.0%。主要质量问题是微生物指标超标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抽查发现质量较差的企业、产品名称及商标是:洛阳建富食品有限公司、颗颗香原味美葵、海阳之风,内蒙古潘胖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潘胖瓜子奶油香瓜子、潘胖,武汉市千禧龙食品有限公司、葵瓜子、千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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