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消费者反映南昌城乡结合部一些食品店及餐馆大量销售捆扎啤酒,吸引了许多农村消费者,同时也造成了多起啤酒瓶爆炸事故。
早在2001年12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就发布了修订后的啤酒包装运输国家标准,标准规定:所有啤酒生产企业严禁生产和销售捆扎啤酒,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然而,地处江西共青城的江西圣士丹啤酒有限公司却置国家禁令于不顾,时至今日仍在生产销售捆
扎啤酒,并使用国家禁止的非“B”瓶。
在南昌塘山镇东门市场,笔者见一运酒人骑着三轮车,车上拉着一车捆扎啤酒。走近一看,发现车上装的是江西圣士丹啤酒有限公司的“超爽”啤酒,10瓶为一捆,全部用白色尼龙绳捆扎。运酒人告诉笔者,国庆节期间,一天至少要卖10多车货,捆扎啤酒一瓶只要8角钱,买得多还可以便宜一些。
笔者来到一家小餐馆,一进门,就看见餐馆的桌子下堆满了捆扎啤酒。女店主告诉说,这种啤酒不贵,零售每瓶只要1.2元,消费者主要是附近的农民及打工者。笔者问,是否发生过啤酒瓶爆炸伤人的事故,女店主笑着说,发生过,但是没有死人。
接着,笔者来到江西圣士丹啤酒有限公司。该公司总经理王洪山承认生产、销售捆扎啤酒及使用非“B”瓶的事实。
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对啤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抽查结果表明有部分企业仍在使用无“B”字标记的玻璃瓶和使用捆扎式销售方式。对此,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型啤酒厂产品的日常监督力度,加大对捆扎式包装和使用非“B”瓶包装啤酒的检查力度,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产品。
(杨乐晨 龚琛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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