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初莲花收银员发怒棒伤顾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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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 16:01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超市收银员结账速度慢,被顾客催促几声,竟恶语相向,最后竟拿起隔离棒朝顾客头部打去。近日,张小姐在浦东易初莲花被打成轻微伤。前天,超市向顾客道歉,愿意做出一定赔偿。 10月28日中午近12点,张小姐和婆婆抱着自己1岁大的孩子来到浦东杨高北路上的易初莲花大卖场,结账时觉得46号通道的收银员动作太慢,张小姐当即对他说:“侬稍微快点。
张小姐回忆起,当时这位收银员一听到自己的意见,马上破口大骂,情绪十分激动。见他骂个不停,张小姐想寻找超市巡逻人员,没有找到。她说:“我就把还没算钱的商品拿给他,因为很生气,动作重了点。不料他拿起商品就朝我头部扔来,我还没反应过来,头上又被他敲打两下,他用隔离棒打了我,还朝我扔过来。我只感到左侧太阳穴火辣辣地疼。” 超市保安上前阻止,联系了负责人。负责人到场后,马上道歉,并在张小姐要求下报警。张小姐说:“我和那位收银员先被带到警署,等了20分钟,超市派来一位收银部负责人。” 张小姐提出验伤,负责人说要向超市申请资金,张小姐提出钱先自己垫付,两人才到医院。验伤结果为头皮肿起,属于轻微伤。由于验伤费用不高,陪同的超市负责人付了医药费。警方对打人的收银员做出治安警告。 张小姐说:“这位收银员只是实习生,素质如此差,怎能放在收银的窗口岗位。超市服务态度也不尽人意,在我的要求下,才找来助理店长。” 28日下午,助理店长杨小姐到警署,对于赔偿要求,她希望顾客方面出具近两个月的工资单和病假单,如果伤势造成误工,超市一定赔偿。杨小姐说:“顾客当时拒绝出具证明,我和领导联系后,决定过两天给予处理答复。” 张小姐说:“我一直等了4天都没有回音,11月2日我的姐姐亲自联系了超市,对方表示必须提供凭证,否则无法进行现金赔偿。” 前天,助理店长杨小姐说:“超市可以在规定范围内对顾客进行经济赔偿,但提供证明是必要程序。我们愿意对张小姐登门道歉,以表示诚意。至于没有及时联系顾客,是由于当时记录的手机号码有误。”此外,超市对于这名员工已做出辞退处理。 经双方协商后,张小姐接受了超市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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