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治霸王条款 对拒改者转请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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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 15:47 北京娱乐信报 | |||||||||
鉴于各级消协对“霸王条款”点评后,并未得到多大回应,昨天,中消协称,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要转请行政机关处罚。 一段时间以来,各级消协针对部分行业内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条款纷纷作出点评,但这些部门不约而同地选择沉默,应者寥寥无几,让消协机构陷入尴尬境地。
对此,中消协有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采取多种手段对付拒不整改的企业。 他说:“中消协今后将主动向各相关行政主管机关、立法机关汇报情况,提出建议,从立法立规入手,强化对不平等格式条款的强制性规范,严肃处理对不平等格式条款拒不改正、拖延推诿的经营者;发动和鼓励作为市场主体的消费者监督举报,通过消费者积极依法维权的行动,形成对不平等条款人人喊‘打’的社会风气,并运用更为有效的形式强化舆论监督;支持和鼓励企业、行业的自责、自律,对以种种托辞推诿责任,拒绝社会监督,经消协劝谕后仍继续以不平等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协将依法公开揭露、批评。” 不过,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仍然希望被点评的单位能做出积极回应,消协将及时公布反馈结果。 5大行业霸王条款半数没改 从去年7月开始,中消协陆续对电信、邮政、房地产、汽车等5个行业共29大项霸王条款进行了3次公开点评,但这些霸王条款至今仍有一多半没有修改。 8月25日,中消协对银行业“电话挂失不担责任”等六大霸王条款进行了公开点评。但到目前为止,只有一家银行作出部分回应。 9月,北京市消协公开点评北京市9家旅行社的霸王条款,被点评的旅行社绝大部分持沉默的态度。 对此,中消协新闻与公共事务部副主任张德志9月20日表示,主要原因是由于并没有一个专门的全国性法律来约束商家对格式条款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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