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培训费不合理 物价检查所责令退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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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 18:3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林靖)本报12月22日刊登了部分家长反映丰台区一所中学向家长收取培训费的报道后,引起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视。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信访办了解到,丰台区物价检查所已责令丰台区东高地三中停止这项收费,并将“培训费”尽快退给家长。 此事见报的当天,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检查所马上与丰台区物价检查所联
目前,丰台区物价检查所已责令东高地三中立即停止这项收费,限期整改,并限期将这笔培训费退给家长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