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川峰 殷志浩
今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有了新变化,新的助学贷款政策要求各高校一起参与风险承担,因此各高校对于学生的资格审查也会比以往严格,晨报记者在采访了部分高校学工部负责人后,他们对想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提出了一些建议。
三大变化
改变贴息方式延长还款期
学生在校期间全额贴息,学生毕业以后所有的利息由学生来承担。原来的还款期限是学生毕业以后第一年开始还款,这次调整为如果学生没有找到工作,可以在毕业以后一到两年内开始还款,最长的还款期限从原来的四年延长到六年。
明确还款计划
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或终止学业手续时,应当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若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应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学生实施贴息。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经办银行应予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还贷。提前还贷的,经办银行要按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奖学金可代偿贷款本息
对毕业后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的借款学生,经批准可以奖学金方式代偿其贷款本息。具体办法将结合学生就业政策另行制订。
对学生而言,毕业后还款需支付全息,目前的银行还贷利息年利率约为5.6%,如果还贷时间所拖越长,需要交纳的利息也就越多,因此建议学生在毕业后签订还款计划书时,尽可能选择早日还清。
核实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助学贷款发放对象。一般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对象为家庭困难学生,而这个标准基本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98元。
助学贷款是用于补助学生学习费用,学生千万不可将其用在他处,如发生随意滥用助学贷款一事,经查实后,学校除会停止其助学贷款的续申请资格,还会取消其申请其它困难补助的资格。
学生在毕业后如果换了住宿、电话、工作等,都应及时告知银行,以方便银行随时能与你保持联系。如若发生拖欠,会在银行信用中留下污点,影响到自己今后的贷款申请。
新的贷款政策中再度强调了“若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借款学生要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学生实施贴息”,各位学生应合理运用该条款,以维护自身利益不受侵犯。
由于助学贷款的最高金额为6000元,因此学生可以通过其它各种勤工助学、申请助学金、申请奖学金等方式为自己获得补助。
对于家庭情况尚可,但是只能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其中一项的学生来说,学校还会提供生活费的贷款,最高金额一年不超过4000元,学生也可提出申请。
晨报提醒
缺乏诚信者将被曝光
此次新政策明确,对逾期违约不还款学生的名单将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并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
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应对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会将经办银行提供的违约借款学生名单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
-贷款情况载入学生个人档案学校将建立学生信用档案,督促借款学生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借款学生毕业时,学校有关部门应在组织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为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手续,并将其贷款情况载入学生个人档案。学校将配合经办银行催收贷款,负责在1年内向经办银行提供借款学生第一次就业的有效联系地址;学生没有就业的,提供其家庭的有效联系地址。
-还贷意识须“警钟长鸣”新的助学贷款政策,虽然缓减了学生的还贷压力,但是由于所有的还贷从学生毕业后开始,而且允许学生在毕业后的1—2年内不还贷,这样在长达6年的时间中,学生不必考虑助学贷款还款一事,可能会削弱学生的还款意识。
某大学助学贷款负责人指出,以往学生在校就读时每个月需要还50%的利息,还贷金额约几十元,这就时刻在提醒他们不要忘记还贷一事。现在即使毕业后全息还贷,学生每月还贷数额也大致在300元左右,这笔还贷额算不上是什么沉重的负担。而且从以往记录来看,也未见有学生恶意拒绝还贷,更多还是缺少还贷的意识。该负责人认为,现在的学生对于维护自己信用的意识还有待于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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