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缴纳方式不合理 房贷险存在四大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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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 15:27 北京青年报 | |||||||||
房贷险,即办理个人住房按揭的同时,必须购买房贷险。它的保险费率一般是在总房款的1‰—1.5‰之间,由购房者出钱购买。业内人士将房贷险的弊端总结为四大问题: 一、保费缴纳方式不合理。申贷人本应可以选择一次性趸付或逐年缴纳保费,但办理贷款保险费时,却要申贷人一次性趸付。虽然趸付方式可以获得一定的折扣,但这会增加申贷人即期付款压力。
二、申贷人不应作为投保人办理房产保险。申贷人或购房户如果买的是期房,由于所购房产还在建设过程中,尚未验收交付,申贷人对房产不享有物权。也就是说,在房产交付使用之前,申贷人对房产根本没有可保权益,因此不能作为投保人办理房产保险。 三、银行和保险公司吞没部分保金。按照保险法规定,固定资产是不能重复投保的。对于房产实际交付使用之前这一段时间的保费,人民银行明文规定应予退款。但普通投保人不可能人人都熟知保险条款,所以,这部分款项就常常被有金融知识优势的银行和保险公司吞没了。 四、保险标的划分不合理。房产从价格构成来看,应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建筑物,另一部分是土地使用权以及附属的地段、朝向、楼层等因素。因此,在计算投保人应当缴纳的保险费时,应当以房屋的建筑成本为基数。由于建筑成本中还包括了配套设施的费用,因此,如果配套设施也遭受承保范围内的损失,相应的修复费用也应由保险公司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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