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放宽商务签证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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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 11:1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日本驻华大使馆昨天宣布,即日起将给符合一定条件的短期商务签证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1年或3年的多次往返签证。此前,日本短期商务签证最长有效期是90天,并且每入境一次需重新申请一次。新政策规定,申请人每次停留时间最多仍为90天。而申请此类多次往返商务签证的人员的护照需要有一次以上的日本出入境记录,并在信誉较高的企业或单位(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等)工作一年以上,而究竟是给予1年或者3年有效期,日本使馆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来确定。(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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