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水潭医院未及时接断指遭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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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 07:10 京华时报 | |||||||||
原告称对方延误救治 院方表示已尽告知义务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饭店杨老板比较郁闷,厨师于师傅的手指被切断,经工伤鉴定,饭店支付了6万多元的伤残赔偿金。但杨老板认为是医院延误救治才导致伤害扩大。于是,杨老板向积水潭医院索赔赔偿金。昨天,该案在西城法院开庭。院方说,病情是于师傅自己给耽误了。
2003年9月22日中午,刚到杨老板饭店工作不到20天的于师傅炒菜心急,自己动手操作本不应由他操作的切肉机,回手不及时被刀片将三个手指前端切断。杨老板从怀柔驱车将于师傅拉到积水潭医院。 杨老板说,到了医院后,当班王医师做完检查,就让他们自己拿着断指,告诉他们傍晚再来手术。等他们依约再次来到医院时,王医师已经下班,接班的医师不但不知道此事,而且还说断指不应该他们拿着,应放到冰箱。再次检查后,医师决定不接断指,而是直接缝合伤口。 昨天,医院代理人和当班的王医师出庭。杨老板和代理人将矛头都指向了当班王医师,两人轮番质问,为什么当时不处理而让晚上来?为什么断指不放到冰箱内?医院代理人反驳说,医疗纠纷应该由于师傅起诉,杨老板没有起诉资格。王医师说,是接手指还是缝合伤口由患者决定,当时他说明了接手指的危险后,于师傅没有当即做出决定。 因双方说法都没有证据支持,最后双方都认可了病历上的记录。但到底是患者犹豫还是医师耽误,病历上没有明确记录。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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