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给商场促销戴上紧箍咒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 13:5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一月七日电 (记者 吴庆才) 买一百返两百?这个世界商业史上的“创举”最近在北京一推出就受到各方强烈关注。其中究竟有什么猫腻?各方众说纷纭。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七日率先在全国出台文件,对各类促销打折活动进行规范,给试图以促销之名进行虚假宣传者戴上了“紧箍咒”。 北京市商务局新闻发言人阎立刚介绍说,将于二月一日试行的《北京市商业零售企
“规范”特别强调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规定经营者开展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应当将活动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范围、方式、促销规则,以及相关附加性条件等具体信息、详细规则向消费者明示,不得排除、限制消费者依法请求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等法定权利,不得以最终解释权拒绝消费者的咨询或做出任意解释。 “规范”还规定,经营者开展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应当如实进行广告宣传,凡有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不得标称“全场”范围的促销活动。此外,不得以促销优惠为由,迟延或拒绝消费者索要购物凭证(单据)、开具发票的要求。 “北京的商家是有智慧的,我们要尊重商业智慧,但是这种商业智慧必须以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为前提”北京市副市长陆昊表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出台这份规定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规范商家的促销行为,杜绝商业欺诈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