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劣质奶粉案 两销售商被判刑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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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 12:06 天府早报 | ||||||||
据新华社电 阜阳市颍泉区法院公开审理的劣质奶粉系列案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依法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决两名销售商有期徒刑7年。 被告人刘标多年来从河南省郑州市华中食品城批量购进无合法证件的“绿元”“赛娜”“亿利”“宝诺”牌劣质奶粉,以每件80-100元的价格,向阜阳城周边县、市及乡镇批零销售200余件。2003年4、5月份,被告人张俊田从刘标处购进“绿元”牌好宝
贝1段婴儿奶粉100余盒,在其经营的超市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