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行健
家住荔湾区的梁伯,早些年曾买下90平米的住房,如今房子已经涨价升级为“豪宅”,可梁伯的儿子、儿媳收入不高,用来赡养父亲的钱十分寒碜,因此梁伯主要靠每月800元
退休金过活,生活过得拮据得紧。守着价值不菲的房子,却过着紧巴巴的日子,像梁伯这样的老人,在广州和全国的大城市并不鲜见。
现在好了,梁伯尴尬困顿的“夕阳生活”即将出现一缕曙光。今年年底,中国保监会将在广州、北京、上海等几大重点城市,试点推出主要面向老人群体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寿险品种,这种“抵押房产、领取年(月)金”的寿险服务的最大特点就是把产权住房变成储蓄,把不动资产变现为流动资金。所以老人可以通过抵押房产,预支富足生活,让夕阳更红(见《广州日报》昨日相关报道)。
这对梁伯和遭遇同样困局的老人无疑是一个福音。多少老人,在城市奋力打拼,含辛茹苦一辈子,几乎将所有的财富都堆在了房子上,但终于拥有房子的老年生活并不那么轻松——房子不能当饭吃,总不能住在房子里光喝西北风吧!就像到哪里都背着重重的家的蜗牛一样,梦寐以求的房子反而成了生命中的梦魇。
把房子抵押出去,则可把死房变活钱,轻轻松松颐养天年。以梁伯为例,他的房子可以为他每月赚来3125元。可以想象,一个退休老人每月增收3000多元,而且终身不断,生活质量可以得到多么大的改善。而独生子女也可从赡养4位老人的重负下解脱出来,一举而解放了两代人。
保险公司体贴了老人们的难处,却让有些老人的子女有了种被剥夺的感觉,他们认为老屋也是自己成长的地方,有感情,父母应该将其作为遗产传承下去,意义更大。其实被剥夺是个伪问题,私有财产不是入宪了嘛,老人们用自己的房子为自己保险,理所当然。
至于儿女们对老屋的深厚感情,如果真的浓得化不开,那就多回去看看,顺便看看年迈的老人;如果这样还不够的话,只消在签订抵押协议的时候加上这么一条:儿女拥有优先购买权,儿女可以在老人百年之后把房子买回来,浅吟低唱,睹物思人,尽情抒发自己的感情。
还有,有些老人总觉得不留点什么给儿女,自己感情上过不去,心甘情愿抱着金饭碗讨饭吃。可怜天下父母心,只不过听说不久的将来,“劫富济贫”的遗产税就要开征了。自己一生清苦,百年之后,把“豪宅”留给后人,纳了税,做了一回“名副其实”的富翁,你说冤不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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