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标注土洋有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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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 09:04 新闻晨报 | ||||||||
食品生产日期加保质期等于到期日 □晨报记者 李艳秋 实习生 张谷微 有境外媒体近日诬称中国向印尼提供的救灾食品“是过期的,不能食用”,并用特写镜头播出包装袋上的日期是“2004.12.10”。其实上述日期是指生产日期,而非保质日期。
标识不统一识别有点烦 一袋标着“2004.12.10”字样的食品,在一些消费者的眼中它出厂刚一个多月,而在另一些顾客或国外消费者的眼中,却很有可能被认为是在12月10日到期的过期食品。食品外包装上的日期应该怎么标?记者近日对上海市场上的国产和进口食品做了一番调查,发现因日期的标注不统一,给消费者识别产品信息带来一些不便。 记者在上海第一食品商店看到一包达能饼干上标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另一袋日本产的开心果只标有保质到期日(即截止食用日期)。易初莲花超市的货架上,记者发现大多数进口食品的原外包装上以显著字样标明保质到期日,少部分两种日期都标。而国产食品大部分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例如同是巧克力,一盒比利时产的牛奶巧克力原包装上标着“31/08/05”的字样,一包产自北京的巧克力标注“生产日期20040811,保质期18个月”。记者在超市现场采访了几名消费者,他们都表示习惯了现在的标注方式,看到生产日期标得明明白白的,比较放心。而对要做个小加法才能算出来的到期日,还是感觉很不方便。 国产食品“缺失”到期日 据申城质监部门透露,目前国内食品企业遵循的是国家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这一标准有关食品日期标志的要求是“必须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日期的标注顺序为年、月、日”,保质期可以用“……之前食用最佳”、“保质期至……”、“保质期……个月”的方式来标明。实际上根据记者调查的食品样本来看,大多数国产食品以“保质期……个月”的方式来标注,造成外包装上最醒目的是生产日期,与进口食品相比,“缺失”了到期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现行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方式是专家当初根据国际食品法规委员会等的有关规则和国内人们的消费习惯制订的,应该说比较一目了然。国外的规则也是各国自行制订的,因文化和购物习惯不同,其日期标注方式和顺序与我国有差异。不过,国产食品出口必须按合同和检验检疫部门的规定来标注日期,同样,进口到我国的食品也须在销售前加注“出生日”。目前,还未从国家质检总局传来可能修订日期标志的任何信息。 【新闻延伸】 其实各国在标识上的差异不仅体现在食品标签上。上海标准化委员会的一位专家透露,各国在服装号型上的标注差别更大。如欧洲的服装号型一般为“36、38、40”,日本服装号型部分为“5、7、9”,还有的国家用“S、M、L”及“6、8、10”,我国的标准则为“165/88A”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