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 消费者须四方面警惕分时度假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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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 14:26 法制晚报 | |||||||||
一公司吹嘘购买国外酒店使用权 可实现“周游世界” 实为欺诈敛财 分时度假首判双倍赔偿 春节将至 消协副秘书长提醒 消费者四方面警惕“分时度假”陷阱
本报讯 (记者 付中) 明明只能提供“网络代订酒店客房”服务,却夸口称可以提供100多个国家的短期客房使用权,让消费者实现“周游世界”的梦想。记者今天上午获悉,朝阳法院近日判决北京金色世纪分时网络公司双倍返还孙先生认购款及赔偿金3.7万余元。 2003年10月11日,孙先生参加了北京金色世纪分时网络公司关于“分时度假”的宣传推介会。会上,工作人员告诉孙先生,“分时度假”是指消费者每年都可以选择一个旅游胜地的酒店,买下其中一间客房一周以上的使用权,甚至可以一次性买下长达二三十年的“短期客房使用权”。在有效年限内,消费者还可以免费在加盟酒店中交换客房使用权。随后孙先生与该公司签订协议,交付首付款18550元。 几个月后,当孙先生在北京欲交换客房时,却发现金色世纪公司原来只能提供网络订房服务,根本就没有一家所谓的分时度假型酒店。且消费者实际可以去的国家只有20多个,并非宣传时所吹嘘的“100多个国家随意选择”。为此,孙先生将北京金色世纪分时网络公司告上朝阳法院。 经审理,朝阳法院认为北京金色世纪分时网络公司违约事实成立,其签约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已构成欺诈,遂做出上述判决。 另据了解,去年以来,朝阳、海淀、西城等多个城区相继受理了多起因“分时度假“引发的合同纠纷案。这些案件中,按照消法规定判决双倍赔偿,在北京还是第一次。 提个醒儿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京生:要检查经营商有无旅游经营资格,不要盲目为未来投资。如果期限过长,一旦出现经营商破产等意外情况,投入将成为泡影。根据我国的国情,目前对中国开放旅游签证的国家尚不足20个,“可赴百个国家旅游”的说法肯定不实。一定要在协议中约定交换客房时的费用,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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