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农民独生子女减收学费 双女户也可享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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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 10:30 新京报 | |||||||||
广西桂林规定双女户也可享受减费 据新华社南宁1月14日电(记者王勉)夫妻双方为农业人口的独生子女户,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享受减收杂费20%。这是广西桂林市为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采取的一项措施。 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计生委了解到,广西人口已达到4890多万人,出生人口男
除夫妻双方为农业人口的独生子女户可减收杂费外,桂林市还规定夫妻双方为农业人口的双女户也可享受减收10%的杂费,家庭特别困难的优先纳入“两免一补”(免杂费、书费和生活补助)范围,在中考时可享受“加10分”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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