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事件戏剧性收场 王海与南极人公司握手言和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 07:5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革继胜)前一时期,南极人与王海的“内衣成分与标识不符”风波昨天突然戏剧性收场:双方发表联合声明宣布撤诉。 上海南极人纺织品发展有限公司与王海及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昨天发表联合声明称,经王海对南极人内衣送国家有关部门复检,南极人内衣标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保暖内衣行业标准。上海南极人公司出具的原始检测报告某些数据与王海初次送检报告略有差
记者昨天在检测报告中看到了这样的描述:“南极人金唛驼绒内衣”保温率为32.81%。而送检产品明示执行标准为FZ/T73005-2002,该标准没有对保温性的要求,且送检产品包装中明示保温率大于等于32%。检测报告同时称,在不同类型的保温仪(包括目前国内普遍使用的日本和国产平板保温仪)上测得的保温率存在一定差异,数据不具可比性。 昨天,记者致电王海。他说,自己已办理了撤诉手续。两次复检主要是想证明“初检结果是否属偶然现象”。使用两台仪器两次对保暖率的检验结果分别是31%,都符合国家纺织品行业的强制性标准。他说,双方已经在民事部分达成和解。南极人公司董事长张玉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王海后来进行的两次复检是自己去做的,南极人公司方面没有人员到场。检测结果出来后,双方经过磋商作出这一决定,这两天我们也要去办理撤诉手续。” 此前王海出示的第一份检测报告表明“南极人金唛驼绒内衣”保温率为31%,包装上明示为50-80%。王海因此声称南极人“涉嫌欺骗消费者”。 -新闻背景 2004年12月30日,王海出示第一份检测报告表明“南极人金唛驼绒内衣”保温率为31%,包装上却明示为50-80%。王海因此声称南极人“涉嫌欺骗消费者”。接下来的几天里,王海分别向中消协、国家质检总局递交申请,要求撤销南极人“3.15标志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等称号。 2005年1月4日,南极人宣称起诉王海侵权并索赔1000万元。1月5日,被“诬”为商业黑势力的王海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把南极人董事长张玉祥告至东城法院,并索赔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