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9月28日电】几天前,郑州市市民宋女士在郑州某手机广场购买了一部手机,获赠“价值68元的免费摄影卡”一张。这张印在该商场购物小票背面的免费摄影卡上标明,凭该卡和购买手机的发票可到郑州某艺术影楼免费享受价值68元的艺术摄影一套,这套免费服务包括:免费拍摄照片15张,然后从中选出一张免费扩为24寸。宋女士按照卡上的电话咨询了该影楼,得知必须提前到店预约并交纳50元定金。
宋女士交了定金预约后,于9月20日到该店进行拍摄。化装时,化装师告诉宋女士,如果戴一副假眼睫毛效果会更好,假眼睫毛的价格是每副20元。在挑选衣服时,宋女士选中一套带翅膀的“天使”服,造型师又告诉她,这套衣服是该影楼的“特色服装”,要再加20元才能穿。
拍了10多张照片后,9月24日,宋女士去该影楼看样片,按照约定,宋女士只能从这10多张照片中选中一张扩大,剩下的将被影楼销毁。看到照片拍得还不错,宋女士欲罢不能,便又以每张15元的价格将所剩的全部买走。这样算来,为享受价值68元的免费服务,宋女士共支出了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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