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书可卖 混凝土块也能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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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 11:14 南方都市报 | |||||||||
虚拟与现实之葛剑雄专栏 不知什么缘故,这几天的报纸上几乎都可以见到卖金书的广告,似乎中国成了黄金大国,又成了金书大国——以其数量和品种而言估计是世界第一。现在终于又看到卖“天安门广场石”的消息,原来当今值得珍藏的东西不止有金书。不过看下去才明白,所谓“广场石”,实际是混凝土块,据说是1999年天安门广场重修时换下来的,只有巴掌大。有人已经计
这自然是一桩新鲜事,所以引起议论纷纷。从已发表的意见看,似乎负面居多,但我认为,既然金书可卖,混凝土也卖得,至于商家的如意算盘是否打得对,就得看是否有人买,还得看商家的做法是否合法。 据报道,文物部门已经肯定,这些混凝土块不是文物,所以可以作为商品买卖。剩下的问题就是商品的真伪——这些混凝土块究竟是不是1999年从天安门广场上替换下来的?因为它们已经经过切割,表面是看不出什么特征的。如果我是收藏者,最担心的是花钱买了假货。报道称这些“广场石”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监制”,并且由该会副秘书长签发“珍藏证书”,这位副秘书长还撰写了《珍藏释义》。但这无法消除我的疑虑,难道连天安门广场重修换地砖也是该学会的研究范围?莫非当时它就动了利用这些旧地砖的脑筋?否则凭什么来证明这些混凝土块的真实性?因为副秘书长所解释的,只是切割成的混凝土尺寸的含义,却不是这些混凝土块的成分、存在时间和它作为“天安门广场石”唯一性的特征。缺少了这些,一块混凝土块值那么多钱吗? 如果国史学会真的从1999年就动了这样的脑筋,显然有损一个严肃的学术团体的形象。如果当时根本没有留意,现在轻易出面“监制”,万一其中有诈,免不了要承担连带责任,不知道为什么该学会如此热衷?不怕卷入官司?如果是个别人假借学会的名义,还是预先声明为妥。 至于1999元的单价是否高了,是否会有人买,大家不必操心。买卖是两相情愿,卖不掉也是商家自己的事。如果商家欺诈,可向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来路不明,公安部门应该调查。如果偷漏税款,税务部门必定会查处。如果一切做法都合法,最后又全卖掉了,你只能佩服策划者的本领,还应该承认此事的积极作用——废物利用符合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原理,拉动内需或外需(或许还有洋人买),活跃市场,回笼货币,增加税收。 但无论如何,买卖双方都与政治、爱国、革命、国史、爱心之类无关,不要污染了这些词汇。(作者系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 专栏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