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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卖国家级文物仅得250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9:29 法制日报

  盗墓者被判重刑

  本报长春1月12日电 曹景常 记者梁国栋 为了弄点钱花,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的周永强和吴运极先后三次盗窃古墓葬7件文物,5件为国家级文物,其中3件是距今约3500年左右青铜时代的,

  获得赃款250元。近日,周永强和吴运极因犯盗掘古代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分别被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9年。

  周永强家住吉林市船营区黄旗街,2005年7月20日,周永强得知二道水库附近有一个古代遗址,便找来朋友吴运极商量去盗墓。当日,两人先后两次来到古墓所在地,盗得文物7件。第三次被群众发现并报警,吉林市丰满公安分局民警当场将两人抓获。

  据二人交代,他们三次共盗窃了双耳夹沙陶壶一件、双孔半月形石刀一件、板状石斧二件、石凿一件,另外还有石刀和石磨各一件。两人将7件文物都拿到古玩市场销赃,卖得250元被两人平分。警方已将7件文物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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