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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前赠国宝如今子女替父讨说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 16:49 新华网

  据《南京晨报》报道 几天前,号称“10亿元人民币也不卖”的南京市博物馆镇馆之宝“萧何月下追韩信”青花梅瓶在南京博物院展出,10分钟后就被重新收回库房。而这10分钟的展出已算得是其展出时间较长的一次。

  这件价值连城的国宝引起了众多市民和文物爱好者的关注。昨天,该文物的捐献者陈先生的子女赶到南京市博物馆,希望能给父亲讨个说法。

  1950年,位于南京江宁将军山南麓的一座合葬墓被盗,“青花梅瓶”就是被盗文物之一。它高44.1厘米,口径5.5厘米。画的是“萧何月下追韩信”人物故事及梅花、竹子、松树、芭蕉、山石等纹样。

  这位国宝捐献者名叫陈新民,已于1996年去世,他有6个子女,今年50岁的南京市民陈永林就是其中之一。据陈永林介绍,陈新民生于1963年,一生酷爱文物收藏和研究,解放后陈新民在夫子庙贡院西街开了个古玩店,1950年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得知被盗文物“青花梅瓶”出现了,通过文物中间商的介绍,确认了梅瓶,为了保护这绝世珍品,他不惜倾家荡产凑了10根金条,3根给了中间商,7根给了那个文物持有者,换回了这件元末明初的“青花梅瓶”。

  这件宝贝在陈家放了2年,碰上南京市文物保管委员会征集文物,陈新民主动把国宝无偿捐赠出来。

  昨天上午,陈永林和姐姐陈芳专程赶到南京博物馆,找到该馆馆长白女士,姐弟俩递上了一份请求信。信中说,对于父亲当初捐献元代“青花梅瓶”一事,陈家人说,作为子女,我们尊重父亲这一爱国之举,也深受父亲平时不计个人得失,心胸豁达,为人忠厚、正直的品德与崇高的敬业精神的感染。但因当时特殊的历史环境,此珍品转交给国家时的手续不健全,未能及时给予凭据,“使父亲终生叹息”。父亲1996年去世后,家中经济留下了不可弥补的漏洞,母亲现在又患上了严重的尿毒症,虽有子女的经济支持,但昂贵的医疗费实在是难以应付。

  陈家兄妹说:“父亲现在去世了,但他的心愿未了,我们恳求政府及博物馆领导给我们补发一个捐赠证书,并按国家政策给予我们一定的经济补偿。”

  南京市博物馆的白馆长很热情地接待了陈家姐弟,她说自己曾与陈新民共事多年,非常了解老先生的为人,也非常尊敬他。陈老先生出于爱国之心,将元代“青花梅瓶”捐献给国家,这是事实,当年有关领导在老人的追悼会上已明确赞扬过,这件稀世文物如今已成为南京市博物馆的镇馆之宝,名扬天下,陈老先生可谓功不可没。白馆长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文物收藏时的相关问题是一次性处理的,陈家人的要求她不好回答,但她会尽快将此事向市文物局汇报,争取尽快给予答复。

  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的袁胜寒律师说,文物法规定,个人将自己收藏的重要文物捐赠给国家的,国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补偿,并颁发捐赠证书。由于当时是建国初期,国家法律不健全,陈新民没有领到捐赠手续,后人现在提出这个要求,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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