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收回70万㎡闲置地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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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15:04 南方都市报 | |||||||||
多为无偿收回,闲置土地大多位于越秀、荔湾、海珠等中心城区 本报讯 (记者王卫国)昨日,广州土地市场再刮劲风,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公布了今年上半年发布的《收回闲置土地决定书》,47宗,总面积近70万平方米的闲置土地被高调收回。相关单位被要求在收到决定书10日内交出土地,逾期将受制裁。
地块闲置 时间最长近9年 这次集中收回的闲置土地大部分位于越秀、荔湾、海珠这样的中心城区,还有不少位于老城区的黄金地段。收回的闲置土地总面积为69.1338万平方米。 记者发现,闲置土地的用地单位不仅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包括像海珠区政府、天河区教育局、荔湾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部门。其中面积最大的一宗闲置土地的用地单位是海珠区政府,该地块位于海珠区南田路地段,面积达17.3942万平方米,项目内容为拆迁安置房。 根据《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闲置期累计超过两年就可以被政府无偿收回。而这次收回的闲置土地,大多从上个世纪90年代就开始闲置,其中最早的从1995年就被认定为闲置土地,闲置时间长达8年10个月。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要求,相关用地单位必须在收到《收回闲置土地决定书》10天之内交出土地,逾期不交者,国土局将依法处理。 无偿收回 8宗地块有争议 据了解,这次公布的47宗闲置地块,大部分都是被无偿收回,只有8宗地块的用地单位在听证会上提出土地闲置是由于政府部门行政行为造成。根据相关规定,由于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造成的土地闲置,相关用地单位可以申请一定的补偿。 而这8宗争议地块中,只有5宗地块得到规划部门的认定和证实,至于有关该地块的补偿事宜,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相关用地单位可以另行申请解决。同时,广州市国土局还决定对开发商的前期投入,给予相应补偿,比如退回相关单位已交的土地出让金预收款。 广州中原地产副总黄韬认为,清理回收闲置地块一向都有难度,土地闲置的原因比较复杂,其中就有更改规划而造成的闲置,由于城市发展需要而改变原有地块规划就会造成部分开发商不愿继续开发。 广州地产专家韩世同表示,政府无偿收回土地的方式值得探讨,因为许多历史问题地块不一定只是开发商或相关用地单位的责任,政府应该按照实际价值给予补偿。韩世同认为,这次回收闲置土地肯定有难度,估计不会多么顺利。 收回土地 部分储备部分出让 记者注意到,这47份《收回闲置土地决定书》的发布单位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闲收处,文件编号分别从[2006]1号到[2006]47号,该部门在2005年发布的收回闲置土地相关文件只排到4号,可见相关部门正在加大闲置土地的整治力度。 此外,广州市国土局还在本月8日公布了一份《收回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公告》,收回了25宗闲置土地,面积达32.1916万平方米。 韩世同认为,地方政府部门正是乘着国家宏观调控的“东风”,加大土地整治力度,这将对城市中心的土地储备和供应起到积极作用。但他同时也指出,盘活闲置土地,关键要看这些土地将怎么用。 根据《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建设用地闲置满两年的,政府将无偿收回该用地。被收回的闲置土地,将纳入政府的土地储备中,一部分将会重新进入市场,进行公开出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