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珍藏多年的古字画每轴才值150元?”近日,收到二审法院的判决后,青海省西宁市的郭炎、刘瑞祥夫妇感到非常失望,他们表示将提请再审。
他们的古字画是1966年被青海省图书馆查抄的,法院判图书馆按当时的收购价,即每轴150元给予赔偿,这让他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这难道就是我们20多年来苦苦索求最终得到的结果?”郭炎说。
“文革”时被没收 图书馆拒还
“文革”中,郭炎父亲的藏品古今字画84轴、石头印章174枚全部被没收。后来,这些字画和印章被交给了青海省图书馆。当时,图书馆以“蒙赠”为名开具了一纸收据。
1979年父亲平反后,西宁市城中区委以文件形式做出处理意见:将所抄财物如数返还,图书馆拿走的字画和印章,也应返还本人或按价收购。据此文件,郭炎要求青海省图书馆返还被查抄的字画,均被几任馆长以“没有条件”为由未还。后来,有关领导表态说,这些字画是馆藏品,属赠予性质。
郭炎母亲去世前,叮嘱郭炎说:“这些字画是祖上传下来的,不为钱也要把咱家的字画找回来”。因为没能了却母亲的心愿,也无法向子孙后代交待,这成了郭炎夫妇心中永远的痛。
多轴字画丢失 无奈选择折价补偿
据郭炎讲,他家被查抄的84轴字画中不乏古代名家之作,有唐寅、苏轼、郑板桥、文征明、欧阳修、王安石等唐宋名家的字画,但是查看青海省图书馆收藏名录,未见明代以前的字画。
对此,青海省图书馆办公室主任葛志强说,他从未听说图书馆有这些名家的馆藏书画作品。他介绍说,青海省图书馆现有近1900多轴画,其中90%以上以馈赠为主。过去,他们曾将一部分无法修复的字画或扔或烧进行了清理。1964年后,图书馆还有过两三次被盗的经历。
葛志强认为,没收物品均归国家所有,属国家财产。图书馆只有替国家保管、保存的权利,没有处理权,没有政策依据,谁都不敢轻易作出处理。
目前,根据收藏印、题落款名字,从馆藏书画中找出可以认定为郭炎家的只有4幅字。在图书馆无法返还原字画的情况下,郭炎最终无奈选择了折价补偿的办法。
法庭讨公道 仅得低价补偿
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2004年6月23日,郭炎夫妇向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省图书馆返还84轴古字画,如果不能返还,要求每轴字画按本息1765.17元予以补偿。2004年12月14日,城西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青海省图书馆返还经郭炎、刘瑞祥认可的字4幅,其余80轴字画折价141213.60元,由省图书馆限期补偿给郭炎、刘瑞祥夫妇。
青海省图书馆不服此判决,以补偿折价缺少法律依据为由,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青海省图书馆收藏郭炎家的字画是当时历史原因造成的,图书馆并无过错。一审法院在审理此案中程序合法,但对计算利息的方法认定无法律依据,故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由图书馆赔偿26轴字画价款3900元(每轴按1966年的国家收购价150元计)。
郭炎、刘瑞祥夫妇对二审判决存有异议。他们认为,在1966年那种非常时期,能决定以每轴字画150元的价进行国家收购,说明这些字画在当时的价值绝不会低于此数额,况且这个价在当时具有一定的强迫性质。郭炎说,时过境迁已40年,社会经济、物价水平已发生了巨大变化,1966年的150元和今天的150元绝不会完全等同。他认为,在150元基础上加上银行储蓄利息才是现在的价值。郭炎说:“这是最合理的要求,不是漫天要价。” (海忆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