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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路牌也属于公共艺术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2日 17:53  大洋网-广州日报

路灯路牌也属于公共艺术

 

王广义在深圳华侨城段创作的主题为“和睦”的壁画。

 

路灯路牌也属于公共艺术

 

路灯路牌也属于公共艺术

 

隋建国为“十年计划”创作了《偏离17.5度》的作品。

 

路灯路牌也属于公共艺术

 

OCAT当代舞剧场演出现场气氛总是热烈

  最近,“OCAT与公共艺术”展在何香凝美术馆OCAT当代艺术中心开展,展览回顾展出了OCAT成立5年以来策划的多个大型公共艺术计划。策展人黄专表示,公共艺术是当代艺术发展的下一个阶段,“好的艺术家必须要有公共艺术的作品”。

  “中国实际上还没有真正的公共艺术实践”,黄专认为,公共艺术是让当代艺术走出展厅,成为城市生态的一部分。它的最终目的是提升公民意识。

  黄专表示,在中国,由于长期缺少真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和公共空间——现有的广场、商场等空间基本上都是带有政府管理或者商业管理性质的场所——难以产生真正的公共艺术。与很多人的想法不同,黄专认为目前国内大量存在的“纪念雕塑”或者“商业街雕塑”都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共艺术,因为它们基本上是政府或者商业主导的产物。相对来说,一些大型楼盘中的“小区空间”反而可以被视为一种小型的公共空间,反而比较适合公共艺术的创作。

  另一方面,公共艺术的创作必须考虑到与政府、经济、法律、城市规划、公众等多方面的关系,不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的,艺术家拿出作品来,只是为公共艺术提供了基本的方式,“比如艺术家的几幅地铁壁画,创作出来了,能不能挂,怎么挂,受众的反映怎么样,综合起来才构成了公共艺术。”

  “西方很多国家的公共艺术都是由政府来规划的,但是这并不说明政府就应当成为公共艺术的主导者。政府需要做的是做好规划。国内很多地方政府,并没有将公共艺术作为城市规划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更没有相关法律的支撑,往往‘政绩工程’就决定了一个城市规划的走向”。

  黄专认为,公共艺术可以分为“显性”和“隐性”两大部分。前者是类似地标性建筑、雕塑、城市规划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后者则是一般的城市宏观规划中容易忽略的,市民身边的空间,比如社区广场等当中蕴藏的艺术表现和文化需求。“不要认为一座城市有几座地标性建筑,地标性雕塑就可以代表城市性格了,类似电视塔、大剧院这种大型建筑算不上公共艺术。

  黄专同时表示“如果一座城市能够在路灯、路牌、交通指示上好好花些功夫,设计出让人过目不忘、能反映城市历史、文化的logo,就是一种很成功的公共艺术。”

  近年国内重要公共艺术项目

  深圳地铁华侨城段壁画工程

  2006年6月深圳地铁通车前夕的中国当代艺术壁画创作,其策划理念被称为“地铁美术馆”。

  这是在中国地铁这一公共空间首次展示当代艺术原作的创举。壁画策划根据华侨城三个站区的地面主题景观:中华民俗村、欢乐谷和世界之窗,分别确定了“和睦”、“欢乐”和“大同”三个创作主题,并邀请王广义、张晓刚和方力钧三位中国当代最具代表性的艺术家进行壁画创作。三位艺术家依三个主题分别创作出《世界,你好》、《大家庭-地铁》和《欢乐颂》三幅大型公共壁画。

  OCAT当代舞剧场演出季

  始于2008年,是OCAT常设性的表演项目,是OCAT在表演领域中的首次尝试。

  其中,“交叉:OCAT当代舞蹈剧场演出季(2008)”演出了三个现代舞蹈剧场作品,其中有荣获过苏黎士国际戏剧节大奖(2004年)的生活舞蹈工作室的作品《37度8报告》和《裙子》。

  上海浦江华侨城十年计划

  该计划始于2007年,暂定为十年,完成后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公共艺术作品。计划主轴由两部分组成:每年主办一位中外艺术家的大型个展并展出;通过展览每年收藏一至两件具有代表性的空间雕塑和其他媒体作品,并永久安放在城区公共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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