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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招数花样翻新(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4日 13:42 京华时报

  某些人虽然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但是缺少起码的职业道德,全为市场炒作、或者为扩大报纸的发行量、网站的点击量而“工作”,不“出格”的事,不“轰动”的事不作。一些报纸、网站也没有“过滤器”、“防火墙”,不论什么内容,只要是能引起“轰动”的就刊登。艺术品鉴定之中的第四“怪”:越“出格”、越“轰动”的事情越好办。

  不是任何人都有资格对书画鉴定说三道四的,书画鉴定的理论和技能是非常高深的。不排除民间可能有些接触“生坑”青铜器、“生坑”瓷器较多的人,他们可以对青铜器、瓷器有一些鉴定心得。书画鉴定的理论和技能可不是能从“生坑”里总结得出来的。也不是上过几天鉴定培训班,听过若干次鉴定讲座,就可以自封为“鉴定”家了。艺术品鉴定之中的第五“怪”:粗通皮毛就开口,讲座出身就“坐堂”。

  艺术品鉴定是对藏品进行真、赝鉴定,而不是对藏品进行估价。某些东郭先生或某些鱼目混珠的人,自己对真、赝没有发言权,或者自己对自己的“眼力”都没谱,就用评论藏品价钱的方法投机。藏品价值是见仁见智的,是随市场变动的,所以他们的伎俩时能得逞。艺术品鉴定之中的第六“怪”:以价(值)代鉴做表演。

  有一些像博物馆专家(布展专家)、修复专家、装裱专家、文博专家、民俗专家、考古学家、理论专家、跑文物口的主持人及编辑和记者等,他们可能了解与鉴定接近的某一领域,但绝对不是这个领域的鉴定专家,我们不能把这些其他领域之中的专家们,简单等同于就是鉴定专家。艺术品鉴定之中的第七“怪”:他行的“专家”大客串。

  有一些所谓的科学鉴定机构,使用一些“仪器”,打着科学鉴定的旗号,为投资者提供鉴定。其实这些鉴定机构连他们自己都不相信,笔者就曾经为某科学鉴定机构的老总买东西提供过鉴定意见。艺术品鉴定之中的第八“怪”:连老总自己都不用的仪器大贩卖。

  鉴定从业资格认证制度亟待出台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以上鉴定之中的“招数”,对投资者危害非常大。笔者建议,为杜绝和防范这些鉴定之中的“招数”,进一步规范艺术品鉴定、着录、经纪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应该提到新的高度。近日获悉,文物局准备出台《民间收藏文物鉴定管理办法》,对于收藏者来说,是个佳音。

  对于鉴定、鉴定人从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建立,笔者建议:

  建立艺术品鉴定的准入制度、考评制度和禁入制度,什么样的人有资格鉴定艺术品,可以颁发证书,建立档案,出了什么问题就禁入,订立行业法规。

  建立艺术品鉴定的鉴定师问责制度,出了什么问题,有什么黑幕行为,对公私财产造成一定金额以上的损失者,要进行问责。

  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在调整和补充鉴定委员过程中要进行公示,公开对候选委员的操守和资质进行评判,以制约腐败现象的滋生。

  建立艺术品的登记认证制度,保障艺术品的流通机制。

  建立艺术品鉴定有效报道制度,建立艺术品有效报道媒体的认证制度。规定什么样的媒体才有资格刊登鉴定报道意见和信息。可以颁发证书,出了什么问题就禁入,订立行业法规。今后,将不是在任何媒体上刊登鉴定报道意见都是有效和可信的。

  本篇文章来源于京华网 原文链接:finance.jinghua.cn/c/200803/24/n8827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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