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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岁保单具备相当收藏价值(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4日 13:02  扬子晚报

  您见过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保险单吗?昨天下午,泰州高港区市民袁先生,在整理父亲的遗物时意外发现了这张投保于1955年、当时保额为300万元的保险单,但由于当年的承保公司已经撤消,袁先生不知该到哪去“兑现”他保单上面的“保额”。

  记者看到,这张保单展开有两只烟盒大,呈土黄色,其主人袁先生怕损坏还特意给保单塑了封。保单封面印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泰兴县支公司船员团体人身保险”字样,中间盖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泰兴县支公司口岸营业所”的蓝色印章。投保时间1955年9月10日,保额300万元(注:保额为旧币,折算成新币为300元),受益人为袁荣焕,封三是缴纳保险费用栏。

  昨天下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营业部一位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告诉记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底就被撤消了,后“一分为二”分别成立了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根据判断,袁先生父亲这份保险单,是一份意外伤害保单,不具备“储蓄”性质,投保人在投保时间内,没有出现意外,就不能得到赔偿,“但它具备相当的收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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