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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短短60米内”的意外发现更坚定了文保工作者“京城地下处处有宝”的信念,同时也让他们有了更多的怀疑:号称世界最大单体航站楼的T3航站楼就没有古墓葬吗?亚洲最大的火车站北京南站,周边四面都出土过各个不同时期的古墓葬,车站下面就什么都没有?
“只不过是发现了不报你罢了。”让宋大川惋惜的是,这些不知所踪的文化遗存没等重见天日,就这样被生生地毁掉了。
现实让文保工作者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了立法。据宋大川介绍,这是国际上最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比如与北京一样有着悠久历史的罗马,在地下文物保护方面已经积累了200多年的经验,而且通过立法把保护地下文物的重要意义阐释到极致。
据《光明日报》报道,2008年4月,在考古勘察了10多年之后,刚刚破土动工的罗马地铁C号线在施工过程中还是发现了6世纪的冶金厂、中世纪的厨房和文艺复兴时期的宫殿等大量文物古迹,于是一个备受民众期待的地铁建设工程就此被文保部门紧急叫停。值得一提的是,长期只有两条地铁线可乘的罗马市民普遍对此持支持态度。
现行法律挡不住对地下文物的破坏
在宋大川看来,改革开放30年之后,富足的北京市民已然能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达成共识,这一点与梁思成力保城墙时曲高和寡的窘迫有本质的不同。问题的核心在于,现行的法律还不足以约束工程建设者对地下文物的破坏。
我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应当由建设单位报请文物部门事先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调查、勘探。
北京市在针对这条的实施办法中也曾进一步规定:“在旧城区进行建设用地一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报请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2004年以后北京二环内超过1万平方米的工程有多少?多了去了。有几个经过考古勘探发掘的?”宋大川质问道。实际上其中经过正式报批发掘的工程仅12项,其中有11项还是群众举报,只有东城区玉河保护工程是主动征求文物部门意见的——因为该项目本身就是文保项目。
宋大川指出,由于上述法律条文中用的是“应当”而不是“必须”,这直接导致大多数建设单位在立项和施工前不向文物行政部门报请,就能顺利开工。
另外还有经费问题。《文物保护法》规定,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但是在现实中,专门负责地下文物保护的文保部门往往只能自行垫付。一家合资企业在大兴施工时发现了三十几座唐墓,文保部门考古勘测完成后想收取勘测费,被一口拒绝。“你打听打听去,我姓横,横竖不讲理的横。”那个姓横的企业负责人说。
宋大川认为,由于是“应当”而不是“必须”,因此即便文保费用还不及半套商品房的钱,也很少有开发商愿意把这笔费用列入工程预算。
更让宋大川不解的是,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保护地下文物的地方法规。他在建言中写道:“就国内城市而言,洛阳市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由人大通过立法,哪怕建个厕所,都必须经文物部门勘探发掘后才能立项施工;成都市每年进行施工前的考古勘探和发掘工程多达300余项;即便是焦作这样的中小城市,每年也有95%以上的基建工程进行考古勘探和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