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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拒付兽首拍卖金合理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4日 10:51  深圳商报

  娄义华

  3月2日上午10时30分,中华抢救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在北京丰联广场丰联会馆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了佳士得拍卖的圆明园鼠首和兔首的中标者情况。据介绍,中标者为来自厦门的蔡铭超。蔡铭超也出席了新闻通报会。他说,“当时我想,每一位中国人在那个时刻都会站出来的,只不过是给了我这个机会,我也只是尽了自己的责任。但我要强调的是,这个款不能付。”(中新网北京3月2日)

  圆明园鼠首和兔首两件文物在法国被一家拍卖公司进行公开拍卖,立即引起我国民众持续关注。来自厦门的收藏家蔡铭超参与竞拍成功,最终这两件鼠首兔首铜像以总共3149万欧元落槌。但蔡铭超已经强调,这款不能付。消息一经公布,立即引起众人的广泛关注,有人认为蔡先生的举动有违商业诚信,也有评论说他是“国际老赖”,应该立即支付资金将两件文物收归麾下。

  民众的爱国热情我们要给予掌声。在国家的大小事务中,每个民众都要积极做出反应,维护祖国和民族的合法利益,这是值得提倡和鼓励的。但是,每一件事情的具体处理中,我们不能简单地判断“对”或者“错”,得遵循一些具体事件的处理规则,不然,我们的爱国热情就过头了,反而贻笑大方。而在这一事件中,我们看到蔡先生的做法不仅理性智慧,而且合理合法。

  圆明园鼠首和兔首的拍卖,在公开进行的拍卖活动中,竞拍人按照拍卖公司的竞拍规则,获得竞拍资格,才能参与举牌竞拍,参与叫价。在欧洲的竞拍活动中,有利用信誉担保获得竞拍资格,一般都是标的较小的拍卖活动采取此类做法。标的较大的物品拍卖,都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各个国家的规定高低不等,从5%~20%不等。我国的《拍卖法》规定,参与竞拍者都需要缴纳20%的物品底价保证金,方可参与竞拍。

  新闻报道中未详细叙述蔡铭超参与竞拍是否支付了保证金。湖南赛德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注册拍卖师刘绘在接受笔者的咨询时表示:“佳士得拍卖公司在我国的上海、北京设有分公司,他们在大宗拍卖时,都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才能获得资格。不排除蔡先生损失一点保证金,而保护兽首不被外国人买走的可能。”根据国际拍卖规则,竞拍成功的物品有归属问题时,竞拍人可以拒绝支付竞拍资金,我国的《拍卖法》中也有类似的条款规定。

  所以,蔡铭超拒付资金,是合法的,合理利用了拍卖规则,与商业诚信无关,并非一般的商业交易活动。在紧随其后的新闻报道中显示,佳士得拍卖公司已经表态不追索蔡铭超的资金,不能说明蔡铭超利用规则成功阻止了两件兽首旁落他人之手。拍卖规则中规定,如果竞拍人拒付资金,拍卖公司有权对成功拍卖品进行处理。

  据刘绘介绍:“蔡铭超不支付资金,拍卖公司可以与出资少于蔡铭超的上一位买家进行交易,但这时,很多买家都会见机‘杀价’,拍品的价格肯定会严重缩水。一般情况下,拍卖公司不会这么干,最常见的办法是等候付拍方、也就是文物目前的拥有者交付下一次继续拍卖。”很多民众在积极发言阻止法国佳士得拍卖公司时,也搞错了对象,躲在身后的付拍方才是我们真正应声讨的对象。

  保护和追索我国流落别国的文物,是我们每个中华儿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那是我们先辈们留下的宝贵遗产。在国家文物局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采取合理合法的措施,进行追索,是一条路径。采取民间法律手段,也不失为一种方法,但各国的法律千差万别,存在一定的难度,操作起来较为繁琐。但是,在这一事件中,我们欣喜地看到的是,广大民众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爱国热情日益高涨。在国家和民族利益受到影响时,我们要喊出我们的声音,表达我们的意愿,采取积极手段进行回应。蔡先生的举动,并不是“国际老赖”,而是一种爱国热情的合法表达方式,我们应该为他鼓掌,继续支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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