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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老人告央行 要求增发奥运钞(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2日 11:37  沈阳今报
南京老人告央行要求增发奥运钞(2)
黄乃海向记者展示诉讼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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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广大群众讨个说法

  此次义务帮黄乃海老人打官司的代理律师是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崔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崔律师向记者特别强调:“这是一个公益性案件,是为广大关心奥运的群众向央行讨一个说法。”

  他说,央行这次发行奥运纪念钞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数量少,二是程序不公平。在诉讼书中,他们的诉讼理由是“央行作为国家机关拥有发行奥运纪念钞的行政职能,但是行使这一职能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与合理性原则相统一。这次发行奥运纪念钞虽然坚持了合法性原则,但是并不符合合理性原则的要求。国家赋予央行发行奥运纪念钞的行政职能,是为了满足社会大众的纪念奥运的一种心理需求。现在央行只是少量发行了奥运纪念钞,只有极少数人兑换到了奥运纪念钞,这说明人民银行决定发行奥运纪念钞时,没有考虑到社会公众对奥运纪念钞的迫切需求。而且因奥运纪念钞供需比例严重失衡而造成各地出现‘抢兑风潮’,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银行营业秩序,表现出央行行使行政职权时没有对相关重要的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央行只发行600万张奥运纪念钞的行为合法不合理,是典型的没有正当行使自己的自由裁量权而导致的行政行为失当的表现,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理原则。”

  央行15天内不举证败诉

  那么央行会不会应诉呢?“应该会的,按照一般诉讼原则,诉讼书递交法院后,一旦法院受理,案件就将进入一审程序。央行会在15天内提供证据进行书面答辩,如果不答辩举证,法院就会判他们败诉了。”崔武补充说,案件是否能赢不是他们惟一考虑的目的,他们希望通过此次公益诉讼令央行重视广大群体的呼声,提高公众对这种现象的关注和维权意识。至于为何不选择在南京起诉,律师称,法律有规定,被告央行属于中央部委,所以只能去北京打这场官司。

  有意思的是,崔武律师也是几年前徐州矿大教授状告市政府不作为案的代理律师,那场诉讼官司打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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