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买快评(2014年5月28日)
事件
国务院近日印发《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的通知。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广东省或将于6月9日开始组建承销团。这标志地方政府市场化融资迈出关键一步。
好买点评
试点办法对债市利率会否产生影响?
由于前几年地方融资平台的快速扩张,导致了还债压力的积聚,特别是在经济增速下滑的大背景下,借新还旧的动力更为迫切。利用这个时间点将地方发债显性化并进行总体上的把握,有利于中央对地方发债的控制。长期看,也有利于改善地方债的结构。地方政府以后将作为独立的信用评级主体,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政府不再规定基础利率,因此,此举也是希望以地方债的利率来引导长期利率的标准。
为何此次的试点仅为“自发自还”而非“自主发行”?
主要出于几方面因素的考虑。
1. 控制总发债规模,避免地方政府过度、无序发债。
2. 对发行的地方债在期限上加以限制。这有利于缓解地方偿债压力,优化地方债务到期结构。
3. 利率定价基准上除参考市场利率外,还需参考同期限新发国债利率。在改革初期,有利于稳定利率水平,降低试点地区债务风险。
地方债的风险如何评估?
评级虚高一直是中国债券市场上不言自明的问题,尤其是在与地方政府相关的信用评级上,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隐性担保问题严重。此次试点包含10个省市,可以说各省市间的经济增速及内在情况均有不同,如何合理的划分评级,将是一大难点。此外,以往地方发债并非事先都有详细的规划和安排,不少是先发了再说。如何保证地方债务资金得到有效使用,做到资金与项目对接的细化也是需要仔细考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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