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在当前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城镇化建设需要大规模的资金,地方政府从通过银行渠道转向通过“影子银行”的方式来获得融资,融资成本不断增加,也进一步加剧了债务的负担。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市场化、规范化,能够满足城镇化发展的融资机制。总的来看地方政府的各种融资缺乏规范的市场约束。
潘功胜认为,应该是谁承担还债责任,就由谁来发债。未来市政债的发行,主要应该由市级政府,让真正使用资金的城市与省会城市,地级市或者是县级市来自主发债,使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相一致。同时,要健全长期的投融资机制,加快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潘功胜表示,要通过制度创新扩大资本市场的对内对外开放,在公司税收等方面健全相关的激励机制。减少对“影子银行”融资的依赖。在市政债的投资主体方面,应鼓励当地人投资本地的市政债,以便更好地监督资金的使用,防范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