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晓波
债市扫黑不断升级让各金融机构风声鹤唳。为何是银行间债市出问题,而交易所债市却没有?一些市场人士将矛头直指银行间市场监管漏洞,甚至建言由证监会接管银行间债市。
此时提出否定银行间市场的观点并不奇怪。银行间债市是一个场外市场,采取一对一撮合的交易方式,市场监管更多地依赖行业自律。虽然一对一的交易方式提高了市场效率,但也使得市场透明度大为降低。尤其丙类账户的大量出现给银行间债市代持行为增加了隐蔽性,而监管机构似乎也存在监管盲点,使得低卖高买、利益输送、非法牟利的行为成为可能,并被一些利益共同体所实践。
不过,从交易制度造成个别“寻租”行为就否定整个银行间债市,显然是不理智的。首先,从市场机制来看,场外交易一直都是发达国家债券市场的主流。在大多数国家,债券市场都意味着场外市场。例如,美国国债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债市场,其交易量的99%是通过场外实现的。英国债券交易几乎全部在场外市场进行。正是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的经验,自1997年成立以来,银行间债券市场快速发展。目前,银行间市场的债券存量与交易量占据了整个中国债市的九成以上。
从丙类账户代持来看,亦不能一棍子打死。银行间市场中丙类账户占比较大,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9月,通过结算代理人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的债券托管类账户共7899个,占银行间债券市场全部投资者的71%;而非金融机构投资者为6549个,占债券托管丙类账户的83%,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重要参与力量。正是因为有丙类账户的存在,才造就了银行间市场多元化的市场生态环境,推动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快速发展。可以这么说,银行间市场丙类账户就是股市中的散户或私募基金,他们对于活跃市场具有不可磨灭的作用。
银行间债市能够发展到目前这么大的规模,成为我国债市主流,说明其基本的市场制度框架并无根本性问题,也符合成熟市场发展的方向。当然,在完善做市商制度、推动投资人多元化等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市场监管不可能一劳永逸,监管漏洞会随着市场发展而出现,即便是成熟市场,其监管也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的过程。
当前,我国债券市场主要矛盾并非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谁存谁废问题,而是多头监管,缺乏统一规则的问题。此次债市打黑行动也暴露了我国债市存在不少问题需在今后加以完善。如果经过此次债市打黑,在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相关政府部门能理顺监管关系,根除债市发展顽疾,为建立统一互联债市打下基础,那将是市场各方所乐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