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1月31日公告称,定于2013年2月5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第二次增发2013年第一期1年期、第二期3年期、第三期5年期、第四期7年期、第五期10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各不超过60亿元。
国开行2013年第一期至第五期金融债于1月8日首次招标,票面利率分别为3.32%、3.8934%、4.1617%、4.3251%、4.43%,按年付息,起息日均为1月10日。本次增发的债券上市后同对应的原债券合并交易,发行人对以上各期债券均保留增发权利。
招标安排方面,增发的第一、五期债券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增发的第二、三、四期债券采用多重价格(美国式)招标方式。时间安排上,本次增发债券的缴款日均为2月19日,除1年期品种上市日为2月21日外,其他四期的上市日均为2月25日。
以上各期债券均不设立基本承销额,1年期无承揽费,3年期为0.05%,5年期、7年期为0.10%,10年期为0.15%;各品种均无兑付手续费。(葛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