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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私募债差异:上交所明确允许个人参与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3日 10:20  新浪财经微博

  新浪财经讯 沪深交易所昨日晚间发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办法》,新浪财经对比沪深交易所办法发现,两者唯一的差异是:上交所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参与,而深交所并未明确提出合格个人投资者条件,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初期不对个人投资者开放。

  上证所发布的办法显示,合格个人投资者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个人名下的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具有两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理解并接受私募债券风险。

  而在深交所的试点办法中,并未提及个人投资者。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对新浪财经表示,试点初期不对个人投资者开放。

  事实上,此前深交所发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办法(讨论稿)》((以下称《讨论稿》)曾经有关于个人投资者的条件部分,与此次上证所公布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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