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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私募债正式启动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3日 05:19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5月22日电(记者邓圩、谢卫群)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品种有望于6月中旬推出。上交所、深交所5月22日分别发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标志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相关人士提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属高风险品种,切忌盲目跟风炒作。

  据介绍,《试点办法》明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为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公司债券,要求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中小企业私募债采取备案制发行。

  据了解,试点期间,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产、金融类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5月23日起,深交所先以书面形式接受发行人备案申请,6月中旬会员业务专区网站改造及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深交所将正式启用电子化渠道接受备案申请。

  备案登记表涵盖了发行人经营范围、行业类型、营业收入以及从业人数等相关信息,还包括拟发债项的期限、付息方式、风险提示以及投资者保护机制设计等基本情况,并要求承销商就私募债备案应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声明与承诺。

  由于对发行人没有净资产和营利能力的门槛要求,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完全市场化的信用债券品种,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充分知悉私募债券风险,依据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独立进行投资判断,自行承担风险。

  另外,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以全价方式进行转让。转让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得低于5000张或者交易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

  试点初期,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仅接受投资者“成交申报”指令,不接受“意向申报”和“定价申报”指令。私募债券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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