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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益债呼之欲出 小众市场期待破冰

  ⊙记者 王媛 王晓宇 叶苗 ○编辑 衡道庆

  在社会普遍关注小微企业生存困境之时,中国版“垃圾债”呼之欲出。2012年,中国债市将迎来大年,走向资本市场的舞台中央。据了解,证监会近日召开高收益债券座谈会,机构层面的预热已经启动。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将首选高收益债券,作为发展债券市场、扩大市场容量、活跃市场交易和推动产品创新的下一个突破口。

  “高收益债的推出将打破中国债市低风险甚至零风险的格局,‘闭眼买债券’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业内人士表示,高收益债的推出,将是中国债市的一个新起点。同时,高收益债有助于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局、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助于推动并购重组与产业升级。

  脚步临近

  高收益债券于上世纪70年代发源于美国,后由“垃圾债券大王”米尔肯在上世纪80年代首先运用于公司购并,为企业界和投资界(微博)广泛接受。关于高收益债的讨论由来已久。去年,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多次在公开讲话中表示,要鼓励发展高收益债。而龙年春节之后,这一话题又在交易所层面日渐升温。

  一位接近上交所人士近日告诉记者,目前关于高收益债还处于讨论阶段,最近的确开了一些座谈会,但很多具体细节东西都没最终确定。“证监会和交易所各自能发挥多大作用还不清楚,但肯定是要推的。”

  也有报道指出,高收益债券有望最快于两会后推出,明显早于此前市场预期。出于审慎试水的原则,首批高收益债券在发行人相关资质门槛设置上将有较高要求,年化收益率水平预设在10%左右。

  东海证券副总裁、中国国债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段亚林认为,证监会和交易所将高收益债券的发展作为2012年重点工作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重大决策,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推出高收益债只是多了一个投机炒作工具。借鉴海外发展经验,高收益债的推出将有益于我国解决实体经济的多个难题。

  首先,有助于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局。上世纪70年代前,美国仅有800家大型公司能通过债券融资,高收益债券的出现使得上万家中小企业通过债券融资进入主流市场,大大缓解了美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允许中小企业发行高收益债券将使得投资者在承担高风险的同时获得高收益,因而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切实可行的办法。

  其次,有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维护金融稳定。美国在1978至2007年发行的高收益债利率平均为12.09%,比10年期美国国债仅高4.84个百分点,且违约率近年来仅为5%至10%,并未引起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发展规范的高收益债券市场有助于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遏制地下钱庄的发展势头,促进金融稳定。

  再次,有助于推动并购重组与产业升级。美国在1983年-1989年的高收益债券活跃时期,有三分之一的高收益债被用于公司收购兼并,有力地支持了医药、半导体、通信、网络、电视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我国应允许收购方定向发行高收益的公司债券、可交换债、附认股权证公司债,以推动产业升级。

  对于中国证监会而言,面向并购重组公司推出私募的高收益债应当是比较好的试点突破口。

  同时,高收益债问世,将对股、债市场起到“鲶鱼效应”。对股票市场而言,如果上市公司的股票是“铁公鸡”,一毛不拔,投资者就可能转投高收益债;对债市而言,垃圾债令违约风险从说说而已,变成了现实可能,信用风险定价更为充分。另外,高收益债是未来提高债市风险定价能力的一个关键产品,对于提高我国整体债市的定价能力大有裨益。

  专家表示,高收益债的推出将打破中国债券市场低风险甚至零风险的投资格局,“‘闭眼买债券’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同时,由于高收益债券流动性较差,政府需建立专门的市场,加强信息披露,仅允许专业投资者入市投资。“相信只要规划合理、监管得当,中国的高收益债券市场一定会成为信贷市场及股权融资的有益补充,有力地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段亚林说。

  谁来破冰

  如今横亘在市场面前的一道难题是,如何寻找高收益债的合格投资者。

  平安证券(微博)固定收益事业部研究主管石磊对记者表示,高收益债推出的问题不在于收益率多少,而在于投资者的结构,在以私募发行方式对投资者限制后,关键是如何寻找适合高风险口味的投资者。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月,我国银行间债市的机构投资者数量达到11181家。其中,商业银行“一类独大”特点明显,债券托管量占比接近70%,保险和基金次之,证券公司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占比最小。

  由于监管限制和低风险偏好,决定了这些债市的主力机构暂时无缘高收益债。

  国内某大型商业银行资金部信用分析师表示,全国性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较多、本地化程度也较高,比起垃圾债,给中小企业发放贷款风险更为可控,话语权也更高。但他也指出,农信社等相对激进型机构,对垃圾债的兴趣会较大。

  除了银行,对于保险机构,保监会更是给出明文规定,限制投资评级较低的品种。

  根据保监会2010年公布的《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机构投资有担保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券等时,信用等级为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或者相当于A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而对于无担保品种,保监会提出的要求更高,“需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级或者相当于AA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

  不仅如此,对于货币基金和社保基金,监管机构的债券投资限制规定,也关闭了其投资高收益债的大门。

  “主流机构不能参与,剩下的就是一些风险偏好型投资者了,虽然目前这部分资金规模小,但增速很快。”石磊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目前债市的“小众”投资者,如券商、基金(公募和私募),甚至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都对高收益债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这些高收益债的潜在投资者,更有可能提供一些创新产品,成为高收益债的潜在投资者。

  一位RQFII基金经理对记者表示,高收益债的推出将弥补债市的短板,“合约里并未限制投资级别,若高收益债收益率能达到12%以上,我们也很感兴趣,关键是要去公司实地调研”。

  “资管行业肯定对高收益债关注更多些,但不一定马上参与。考虑到风险因素,垃圾债的收益率至少应在10%以上,我们才会考虑参与。”国内某大型券商债券投资经理表示。

  业内人士表示,市场对于高收益债的预期越来越高,但投资者结构等问题仍值得重视,有关方面应进一步发挥改革精神,打破高收益债小众市场的定位,才能真正将这一品种做大做强。高收益债呼之欲出小众市场期待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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