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刘璐
近日,关于证监会酝酿推出高收益债的消息备受关注。证券时报记者从多方面了解到,从交易所债市品种上来说,高收益债券有望成为交易所债市发展中最先推出的新品种。
高收益债筹备紧锣密鼓
近期监管部门已就高收益债券展开数轮调研座谈,就监管政策初步设想向券商等市场参与方进行了介绍,并征询了各方意见。记者获悉,在1月中旬的座谈会上,高收益债券初步设想要点包括:发行不设行政审批,非公开发行,非上市公司也可发行,产品设计如期限、利息设计等高度市场化,券商组织二级市场,划定合格投资者范围,先启动相关发行再建立回购、质押等交易制度。就这些要点而言,意味着相较公司债,高收益债券具备发行流程简化高效、发行主体扩大、回报率市场化程度提高等显著优势。
何谓高收益债券?目前业界并无定论,官方亦未有明确定义。中信证券(微博)(27.840,-0.16,-0.57%)债券高级分析师王铭锋告诉记者:“如果参照海外的标准,那么高收益债可能是投机级债券。目前BBB为投资级,高收益债很可能是BBB级以下的债券。”也有市场人士认为应以BBB级为分界线。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美国高收益债券市场进入发行低潮,高收益债大鳄德雷克赛尔公司破产。1997年以后,高收益债券迅猛发展,2010年美国高收益债券发行量达到2400亿美元。高收益债在国外也常被称为“垃圾债券”,不过“垃圾”主要是提示其收益所匹配的高风险,并非意味着债券本身无价值。
“从我们了解到的信息看,中小企业的发债需求没有问题。目前部分信托实际上是类似于私募的高收益债品种,对于发行人来说,发债券和信托都是融资方式,目前部分信托的收益率高于10%,转为发高收益债具有可行性。”王铭锋说。
高收益债利好中小企业融资
王铭锋告诉记者,整体而言目前的发债主体都是资质较好的公司,这些企业除了发债外,在银行融资方面也占优势;而对于资质不占优的未上市中小企业来说,其一方面在银行融资上处于劣势,另一方面也缺少发行债券的途径,而高收益债如能放开至非上市公司,则有利于纾解这部分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甚至有可能吸引部分通过信托融资的中小企业。
据了解,在目前的债券市场上,不同的债券品种通常对应不同类型的发行人,由发改委审批的企业债主要是资质较好的国企,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短融、中票以资质较好的企业为主,评级一般在AA以上,公司债以上市公司为发行主体。
一家中小板上市公司董秘对记者坦言:“我们虽然通过了发行公司债的股东大会决议,但是实际发行的可能性不大。一方面是利率相差不大,一方面也出于保持公司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对于银行融资相对困难的企业来说,发行债券更有吸引力一些。”记者了解到,在债券融资上,不少上市公司会做多手准备,按照审核便捷性、发行利率选择最适合的品种。
高收益债可分化投资能力
一位债券基金投资管理人士告诉记者,其相当期待高收益债券,他认为,“目前债券评级都是AA级以上,大家的收益都差不多,投资者面临的是同涨同跌,有高收益债的话,投资能力就分化了,并且投资方式也多元化了,有的人分析能力比较强,可以自下而上分析;有的人宏观判断能力比较好,就抓利率的波动。”
这位人士介绍说,目前已有一些私募充分发掘了交易所债券的交易制度优势为其所用,“他们以交易所债券为主,如果想通过标准化的债券融资,交易所债券的流程是比较简单的,所以有些人通过交易所债券做回购,融资后再买债券,实际上是放大了杠杆。交易所融资比银行间要方便,每个券能融多少钱已经标准化。”
国泰君安宏观债券首席研究员姜超则认为高收益债的推出有望引发一系列创新。“目前买高收益债如果有风险,能否有一些风险对冲的工具,比如发行新的基金,打包购买高收益债。买一只是100%或0%的违约率债券,基金打包购买的话,风险就小很多,这样就可以做一些创新。”
高收益背后高风险不容忽视
高收益债亦令风险问题切实地逼近债券投资者。此前,债券市场上的品种均获偿付,虽有个别发行人出现过违约风险,但由于担保方最终承担了这一风险,所以投资者并未曾因为发行人的资质差而承担损失。
一位债券基金投资管理人士指出:“从去年开始,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机构比如基金已经开始关注信用风险了。现在国家的债券发展思路也越来越市场化,这就意味着信用风险由市场承担,所以以后违约的事情肯定会出现的。”
2011年中,云南省最大投融资平台——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酝酿资产重组,将还债资产转移出原有平台,被媒体曝光后,引发机构集体抛售城投债。2012年刚开始,就发生了两起震动债市的“兑付风波”:08鞍钢MTN1的50亿元债券出现了延迟付息;“2010年中关村(4.860,-0.06,-1.22%)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人之一无钱还债,由担保公司代为偿付。
高收益债券作为交易所债券可能最先推出的新品种,其信息披露情况令市场人士关注。姜超告诉记者:“非上市公司如果要发行高收益债券,有进一步的工作要做,比如信息披露。”
划定合格投资者范围亦是官方调研的要点之一。多位债券市场参与者认为将投资者设定一定门槛较为合适。近期上交所发布有关规定,将债券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两大类,专业投资者参与债券交易的范围较广泛,可参与高风险等级的债券交易品种。
交易所债市大事记
●1997年,为了防止信贷资金入市炒股,央行下令商业银行退出了交易所债市,银行间市场逐步取代交易所成为最主要的债券市场。
●2007年,《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正式实施,交易所重新发力债券产品。长江电力(27.350,0.13,0.48%)发行了首只公司债。
●2009年,《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进行了修订,丰富了债券品种。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市,债券市场的统一互联取得进展。
●2010年,证监会推出“绿色通道”,公司债发行审批时间缩短到两周至一个月。
●2011年,创业板上市公司私募发行公司债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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