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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垃圾债推出 重铸债市业务链格局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4日 02:05  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记者 李东亮

  中国版“垃圾债”的推出,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压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甚至对整个债券市场的业务链,都无疑会带来深远的影响。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资信评级专业委员会委员周沅帆(微博)表示,对于实体经济而言,中国版“垃圾债”的推出将有助于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此外,高收益债券较高的发行利率以及投资回报率,将有助于吸引资金投入,为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的资金提供一个良性出口,从而打击地下钱庄,维护金融稳定。相对于信托以及民间借贷,高收益债券的发债成本相对较低,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对于评级公司而言,周沅帆认为,高收益债券对信披以及评级的要求极高,市场对评级机构的依赖也将由此加重,这无疑为评级公司的业务拓展提供了广阔空间。鉴于当前我国债券市场几无违约先例,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也因此无法验证。高收益债券的出现,将打破这一局面,促进评级机构改进评级技术,继而规范评级市场的竞争,这无疑将有利于评级行业的发展。

  业界认为,高收益债券的推出,将丰富债券投资品种和推动收益率曲线的形成,有助于提高券商债券承销定价的科学性,开拓由信托公司主导的信托计划市场,扩大业务投资品种,增强券商财富管理能力。而作为继短融、中票以及私募债券后的又一债券品种,又可以拓展券商的债券承销种类,增加债券承销收入。此外,高收益债券的推行,必通过各种金融创新扩大市场接受度,有利于券商的产品研发以及咨询业务的拓展。

  据宏源证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吴志红介绍,“根据国务院1993年颁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规定,“企业发行债券的利率上限为同期银行储蓄利率的140%”,而根据《证券法》规定,“企业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其净资产的40%”,高收益债券的推出进一步推动了管理层以及市场投资者对我国固定收益市场发展的重视和关注,有利于促进管理层对我国债券市场发行机制及规定的重新审视和思考。”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家券商固定收益部业务负责人均表示,高收益债券利率料将超过“140%”这一上限,该条例将会制约高收益债券的发展,业界为此呼吁监管部门重新审视相关政策。此外,部分业内人士认为,“企业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其净资产的40%”的规定,同样不利于企业自主选择融资渠道、调整融资结构,建议监管部门在研究高收益债券发展的同时,重新审视和研究这一法规,以推动高收益债券市场乃至整个债券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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