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9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将保证金存款纳入存款准备金交存范围,并根据金融机构流动性状况在3~6个月内逐步实施到位。央行在昨日公布的《2011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表示,这是对存款准备金交存基数的常规性调整和制度完善。
据央行介绍,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制度规定的、需要交存存款准备金的一般性存款范围是动态调整的。央行根据金融发展状况和货币政策调控需要,近年来已陆续将表内理财产品、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金融控股公司存款等逐步纳入交存存款准备金的一般性存款范围。
央行称,随着中国金融市场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及相应保证金存款增长较快。把保证金存款纳入一般性存款计交准备金,有利于维护准备金交存基数的完整性,健全存款准备金制度的调控功能。
央行还表示,下一阶段要根据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状况和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对有关参数适度调整,继续实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措施,引导并激励金融机构自我保持稳健和调整信贷投放。(贾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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