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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16日招标10年期国债

  财政部昨天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发行,其中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销售部分不再另行分配额度。

  本期国债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280亿元,全部进行竞争性招标。甲类成员在竞争性招标结束后,有权追加当期国债。

  本期国债11月16日招标,11月17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1月21日发行结束,11月23日起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其中试点商业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本期国债上市后,可以在各交易场所间相互转托管。通过试点商业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商业银行制订。

  本期国债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年5月17日、11月17日(节假日顺延)支付利息,2021年11月1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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