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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做市商至少对4个关键期限新发国债做市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1日 10:42  全景网络

  全景网4月21日讯  央行及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出公告,要求各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从今年6月1日起应当对1年、3年、5年、7年和10年5个关键期限中至少4个关键期限的新发国债进行做市,并且在每个关键期限最近新发的4只国债中至少选择1只进行做市。

  根据两部委要求,做市商对新发关键期限国债做市券种单笔最小报价数量为面值1000万元人民币。做市商确定新发关键期限国债券种之后,当日不能变更,并且应当对所选定的做市券种进行连续双边报价,双边报价累计时间不能少于4小时,并且在开盘后30分钟内报价。

  公告所称新发关键期限国债是指新近发行的记账式附息国债中的关键期限国债,不包括记账式附息国债中的非关键期限国债和记账式贴现国债。 (全景网/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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