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试点会计师事务所可购买3年期以内国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3日 07:32  证券日报

  本报讯 记者2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将开展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单位为财政部、证监会推荐从事H股审计的8家本土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财政部发布的这份名为《财政部关于开展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首批试点单位为财政部、证监会推荐从事H股审计的8家本土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前述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后采用转制后的名称参与试点。

  据介绍,试点事务所可以投资设立会计审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等咨询服务公司,可以投资设立会计审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试点事务所可以以风险基金和留存收益购买3年期以内国债,但用于购买国债的风险基金不得超过上一年末风险基金累计可用总额的50%。试点事务所因执业活动受到行政处罚的,自被处罚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用风险基金和留存收益购买国债。  (朱宝琛)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