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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债业务将重新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2日 02:41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赵谨)昨天,记者从接近发改委人士处获悉,发改委上月下旬发布了《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了投融资平台发债标准。券商方面表示,标准确定后,此前已暂停地方融资平台的城投债业务将重新启动。

  城投债一般是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多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今年6月,为了落实国务院清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工作,发改委全面暂停城投债的审批。

  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10月25日曾表示,前段时间城投债的核发较慢是因为相关规范文件没有出台,(新规出台后)城投债核发会逐步回到正轨。

  《通知》要求,凡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其偿债资金来源70%以上须来自公司自身收益。经营收入主要来自承担政府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建设,且占企业收入比重超过30%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除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外,还必须向债券发行核准机构提供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和综合财力的完整信息。如该类投融资平台公司所在地政府负债水平超过100%,其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对于《通知》的规定,券商方面表示,《通知》的规定比国务院清理地方融资平台前的标准严格了许多。“地方融资平台是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拨款或诸如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的公司,而《通知》中要求地方融资平台发债还需要提供地方财政的资产负债状况,市场上现在最担心的是,地方财政部门不愿意为了发债而公布自己的财政状况,但发债环境有所改善,毕竟现在有据可寻后,券商已开始恢复城投债业务,这从客观上解决了地方融资平台的资金压力。”一券商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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