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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债发行标准改变的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2日 01:40  上海证券报

  ⊙浩子 ○编辑 杨刚

  截至8月中旬,债务融资工具已经累计有649家企业发行了1745只债券,发行额度高达3.3万亿,其中未到期的债券有736只,余额为1.8万亿。和2010年7.5万亿的新增信贷总量相比,这个占比已经不算小数字了,直接融资的重要性已经越来越明显,特别是这些发债企业,几乎涵盖了中央和地方所有的大型企业,然而,这些企业的信用评级基本集中在AA+以上。

  不过,近期有部分主承销商开始另辟蹊径,好像不约而同地调低了发债企业的准入标准,一些净资产只有15亿至20亿但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新兴行业龙头企业开始受到主承销商的高度青睐。虽然这些企业大多数是民营企业,主体信用评级也基本集中在A+到AA-这个低投资级区间,但这似乎并不能阻碍主承销商的积极性,同时市场投资者也逐步对这些企业发行的债券充满兴趣。

  笔者认为,这些企业进入直接融资市场,并不会降低真正意义上的发行标准,实际上这些企业都是因为资产规模的局限而限制了信用评级。相反,这些企业还会提高发债标准的含金量。部分主承销商们已经开始意识到仅仅依靠大型企业,并不能产生多少经济效益,承销大型企业的发债现在越来越演变成一种关系的维护,发债的主动权往往掌握在企业手中,主承销商反而成为配角;但那些企业不同,它们具有很强的成长性,也希望依赖主承销商的帮助介入直接融资工具这个新兴融资市场,它们把发债的意义就等同于IPO一样。同样,对于主承销商而言,他们已经学会如何去分辨企业的经营风险,扶植这些高潜力企业正好符合自身的经营定位,将它们推向直接融资市场不仅可以体现在发债的直接或间接受益方面,更多是建立巩固合作关系之后的未来商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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