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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发债议而未决 城投频打前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9日 09:59  中国证券网

  本报记者 秦媛娜

  虽然市场关注已久的地方政府发债事宜仍迟迟未浮出水面,但是有地方政府背景的城投公司将在新的一年里大规模发债似乎已无悬念。在财政政策转向积极的背景下,由城投公司出面筹资,支持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模式。

  消息人士8日透露,京沪粤等地的多家城投公司正在积极筹备相关的发债事宜,发行方案和主承销商已经基本确定,国有大行和地方龙头银行有望率先分一杯羹。这也预示着,在新的一年里城投企业债券将有快速的发展。

  与热议中的市政债不同,这类由城投公司发行的债券被市场看做是准市政债,其发行人一般由地方国资委100%控股,依据当地政府决策进行地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融资、运营,被统称为城投类企业。城投债券的发行使得地方政府通过变通方式实现了发债筹资用于基建的目的。

  有金融机构昨日证实,与地方城投公司的接洽已经在进行当中,但是至于债券发行的具体细节,例如债券性质定为企业债券还是中期票据,或是其他类别,还有待确定。

  有分析人士就认为,城投债的扩容将为地方政府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投资规模起到积极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讲,城投公司可以被看做是地方政府筹资的窗口企业,其在一级市场的动作也是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前奏。

  但是碍于《预算法》的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举债,因此要地方直接发债,就必须首先修改现有法律。当然,也可以通过变通的方式来绕开这一障碍,例如之前有媒体报道,部分地方政府债券将以中央代发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但是市场认为,这样的发行方式将和现有的国债发行没有太大区别,“财政部‘代发’,就和我们没什么关系了,”一位大行负责债券承销业务的人士表示。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投资银行而言,面对地方政府、地方企业急迫的筹资需求,积极开拓城投公司的业务就成为眼下最可行的工作。

  而且,这类准市政债的市场前景相当可观。一位负责债券承销业务的券商人士表示,城投公司作为企业,会受到发债规模不得超过净资产40%的限制,因此各地城投公司发行债券所筹得的资金规模实际上远远不能满足地方政府投资建设的需求。据申银万国证券统计,2008年,城投类企业发债的规模仅有300多亿元,虽然数目不少,但是单只规模偏小。为了响应4万亿经济刺激方案,“今年城投债可能会有超预期的规模释放,”上述人士表示。

  另一位券商分析师也认为,为了带动地方政府投资、刺激经济增长,无论是由中央统一出面为地方政府代发债券、地方政府直接发债、或是城投企业发行债券,都会多提供一个工具,“有总比没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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