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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电子储蓄国债11月25日至12月4日发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0日 13:26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 财政部昨天发布公告称,决定发行2008年第三期电子式储蓄国债。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5.17%,最大发行额为200亿元。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8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公告公布日至发行结束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本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本期国债从2008年11月25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1月25日支付利息,2011年11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本期国债每个账户购买本期国债最高限额为300万元。

  本期国债承办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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