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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迷你债申诉新突破:银行公会接受回购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8日 03:40  21世纪经济报道

  朱宝

  10月17日下午,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涂谨申、何俊仁、甘乃威等举行记者会,再次推进雷曼迷你债投诉处理进展。

  涂谨申表示,“今天上午,银行公会已通过回购迷你债券建议,但是是以市值回购,若查出属银行方面有误导销售,就100%退款。雷曼苦主对此并不满意,据我们了解,7、8、9系列的迷你债券,市值已折价很多,如果以市值回购,购买此系列债券的苦主,损失将会非常惨重。”

  “如果按照上述方案执行,则意味着,在此事件中,银行并未承担任何责任,只是支付了利息与一些行政费用。”涂谨申续称。

  香港银行公会对本报记者表示,“公会专责小组同意接受特区政府关于雷曼迷你债券按市值回购的建议,”有关分销银行同意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雷曼兄弟迷你债券提出的回购建议。专责小组并已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包括委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独立财务顾问,负责回购迷你债券的过程,包括厘定市值。专责小组指出,银行接受政府的回购建议,是为了在极端特殊的市场情况下,为迷你债券持有人提供协助而作出的。

  金管局、证监会监管不力?

  “本周一的特别内会原则上同意于17日在内务委员会成立小组委员会,讨论分销商销售与雷曼兄弟公司相关的金融产品,包括迷你债券及票据。”何俊仁称。

  何俊仁认为,根据经验,仍有部分出席的分销商对议员的问题不愿意回应,包括有否设立销售额或奖赏制度、有否辞退银行职员、会否采用‘回购措施’等,相信小组日后在执行职务时,有需要获赋权,传召有关人士出席会议,作证或出示其所有的有关文件与纪录。

  而就此,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及甘乃威已要求于17日内会提出议案,通过同意赋予该小组委员会《立法会(权利及特权)条例》赋予的传召权力。

  而对于立法会下周三将举行的“协助雷曼苦主”动议辩论,甘乃威就立法会议员林健锋提出的议案提出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对政府监管不力予以谴责;要求分销银行尽快公布雷曼兄弟产品的资产资料;监管机构尽快公布不当销售手法或违规偏离指引的行为的性质及数量;警方尽快完成调查违法行为,交当局提出检控及予以惩处;分销商尽快就不当销售及违规行为,向客户提出赔偿方案;政府研究设立独立机制,提供一站式的调解纠纷服务,避免透过昂贵及冗长的诉讼程序;除了就金管局及证监会外,亦需就财政司、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在今次事件中有否失职作出调查。

  “在我们最近的一次特别内部会议上,从金管局的官员的回应中,我们初步有以下结论:金管局于2006年3月已发出指引,强调银行要加倍审慎向弱势社群(包括)长者解释清楚金融产品的详细资料,并于2007年底及2008年初察觉到涉及债券抵押证券(CDO)的金融产品有很大风险,并劝各银行把有关产品界定为高风险产品,但金管局却没有要求银行提供资料,跟进及纠正行动,是监管不力。”本报记者在17日记者会现场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

  “证监会认为‘迷你债券’的名称没问题,是一种品牌,绝对漠视名称的误导性,与产品本身属复杂的衍生工具不相称,审批不力。”这份资料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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